Photo China

January 5, 2007

补:我们是否可以选择道德低下?

Filed under: 杂感

本文本来发表于自己的不老歌,当作一片志。觉得还是加了两段转过来,放在自己正式的博客上。文章的“女人”“大老爷们”统统泛指,我知道诸位也都是明事理的,勿自我对号入座。

补充一句本该上篇就说明的我的立场:除了发育不全外,反对进入妊娠二期的任何形式的堕胎。

这事情就此为止,不再多说一句。

中国女性的确没有能够撑起半边天。倘若有一天,女人能够客观的剥离出自己该负和不该负的责任,并且承担这些责任,而不再简单的把很多自己受的苦难归结到男人身上,这才是女人真正站起来的标志。

在这个事件上,做爱是男女两人的事情,不小心有了孩子也是两人的事情。堕胎,男人该承受指责,女人也不是完全无辜,各自半斤八两。男人固然不该再去指责女人,女人去骂男人也没有什么道理,谁都不比谁高尚。

我们在保护女性方面做的还差很多。现在的对女性保护更多的是体现在法律文本(比如一句空话:男女平等)或者是枝节(如各个机构对女性的照顾)。但在如何将法律文本的规定的“男女平等”转换为社会风气唤起女性对权利、义务的重视和对享受权利时必须承担义务的对立统一的重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须知愈是强调女人的苦难是由男人造成的,愈是将女性放在了一个弱势的地位,在不经意间随着时间将这种地位的不平衡放大之后,也愈发的让维护女性权益、提高女性地位的进程走进了死胡同。

现在大老爷们对于过于强大的男权毫无知晓且感觉天经地义,女人对于失去的女权暗自哀怨。一说到“传统道德”,大老爷们只看到“传统”二字:自古就是男人社会;女人只看到“道德”:你个该死的男人。谁都想不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就这么互相僵着。

正儿八经法律该起作用时,却因为你我都不懂权利和义务,变成了抠法律文本的文字游戏,扯淡去了。

January 4, 2007

我们是否可以选择道德低下?

Filed under: 杂感

网络还真的是个能发现不少思想的地方,豆瓣上有这么一个关于堕胎的帖子,起源是这之前有人发表了一个“做过人流的女孩,你还会要吗?

我是否会要一个曾经有过堕胎历史的女孩暂且不论(其实从内心来说,如果是我爱的女人,十有八九我会要,毕竟我不看重这些),我只是想知道我们是否有选择不要有过堕胎女人的权利。

我认为,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允许存在的标准只能是法律。杀人杀不的,这给逮着要砍头,诈骗诈不得,这要把牢底坐穿,尽管也有道德对这些行为的约束,但是,归根结底,这行为有法律禁止。但对于法律没有禁止的但是传统道德否认的(比如一夜情,比如帖子中说的是否接受有过堕胎史的女人,甚至比如同性恋),从自我出发,我们可以不进行这种行为,我们可以反对这种行为,但我们必须承认别人应该有选择这种行为和思想的权利。甚至不仅仅是别人,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这种生活的权利,但我们是否选择这种生活,那是你自己的事,可做可不做。

我也不懂法律,所以我也不知道我的说法是否正确。但是我想,跳出道德之外,我们是否应该保持对别人合法不合道德的行为的接受并承认这是一种权利。当然,时刻不能忘记的是与权利对应的应尽的义务。

再不着边际几句。

曾经一段时间国家说过“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口号的后一半,这两年也不怎么提了,想必是国家也知道了这口号的缺陷。道德这东西,他要求你只允许你做他认为正确的(符合道德规法),而现代的法制要求的却是你只要不去做错误的(触犯法律)。这两者的两头大家大同小异,法律禁止的道德上基本不提倡,反之亦然,问题是,这中间的交叉地带,在传统封建意识依旧浓厚的中国,我们是该遵循传统,还是遵循法律?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中国太特殊。中国太过特殊。

另外,道德这东西,千百年流传下来演变了很多。即便是现在,随着思想的开放,道德的标准,在人群中也变得迥异。前些年有过报道,就是医生偷偷那逝者的眼角膜去给别人做眼角膜移植手术。这事情可以说是道德的:医生救死扶伤,帮助病患重建光明,否则那病人等眼角膜是轮不到他的;也可以说是不道德的:逝者的全尸都不留下。这时道德自己的冲突怎么办?还有,两三年前我朋友小两口不小心把肚子弄大了,打胎之后他对我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在我看来,堕胎完全雷同于谋杀;在他们两看来,这完全无所谓仅仅是痛苦(注意,这是男女一齐这么认为),这时的道德冲突以谁为标准?

我还是认为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可法律不禁止的权利中同传统冲突的又太多太多。这恐怕,如王三表说的

“1982年左右中国开始进行普法,二十多年过去了,似乎没什么效果,中国进入法治社会,道路漫长。什么时候我们都习惯用法律而不是道德方式思考问题的时候,这个社会才能算进步。”

December 22, 2006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Filed under: 随笔, 杂感

想到这个标题,是因为昨天体检检出高血压。虽然很多年前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不过,亲耳听到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应该是遗传。二十多岁,这种遗传的病也到了慢慢发作的时候了。

临近岁末,本应该是一个贺卡满天飞的时节。

中学时写贺卡,纯粹为了好玩,看到身边的人都在拼命的写,跟风罢了;大学时人在异地,也是拼命的写贺卡,一方面,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北国异常想念南方温馨的朋友,另一方面,有mm给自己寄贺卡,在男生宿舍是件相当拿的出手的事情。每晚十一点熄灯之后的卧谈会,也无非电脑足球和女人。一张mm,特别是plmm发过来的贺卡,足以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最猛的是去年新年,前前后后发了大约三百张,五湖四海、五洲四海统统寄到。

今年本来盘算着前几天要开始准备,但也懒的一条消息一条消息的发过去问大家的地址,遂作罢。

犹豫的只是是不是该给她写一张呢?隽秀字体仿佛提醒着自己的沉溺,也还记得收到这封信时兴奋的疯狂,更清楚的知道已经让她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但却依旧提不起沉重的笔。

怕的不是已知的结果,怕的只是那或许会让自己再次悲凉的沉重。

在这之前,在那之后,自己路过、也曾为了别的事情去过她的学校,无数次的路过她的家门,甚至某天,遥见她在我的面前拦车出门,却依然没有能够拨打她电话的勇气。

权且当作对我当初不道德的惩罚吧。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风在这里停止,我,也在这里老去。

December 15, 2006

也留一份期待给未来的我

Filed under: 杂感

闲来无事,从豆瓣上到处乱逛别人博客时,看到某一个小姑娘在她博客中写到:

喜欢把大大小小感动不矫情的心情记录在上面,期待将来的哪天,不再年轻的我,还是会有很切入当时状况的心态读着现在的我的心情。

算是给将来的自己写的一封一封的信么?

那自己呢?

博客正儿八经又陆陆续续的写了两年,虽然中途因为自己、因为政府不得不换了无数地方,不过好歹也算是坚持了下来。

回头看自己最初的博客,写的相当稚嫩,完全是日记。那时候一则没有出象牙塔,二则不像现在见多了阴暗和挫折。当初阳光的自己固然值得羡慕,不过现在却也不愿意回头,更多的是暗暗羞愧:怎么自己曾经这么幼稚?

且不说他十年后,即便是再来一个从当初到现在的两年,再回首看看现在正在写的博客,怕是也同样的感觉:恁地你彭雷怎么这么幼稚?

或许博记录的是自己的成长,那,自己写的怕是也算是写给未来的一封封信吧。

前些日子大扫除,找出了自己小学时的日记本。幼稚的笔迹写到:“今天去了妈妈单位打羽毛球,很高兴”“今天又去了妈妈单位打羽毛球,也很高兴”“妈妈又带我去了她的单位,高兴”。看着那本子周围一些只有我认识的符号,稍稍将我带回了童年。

那时候放假作业中最头疼的就是日记。实在想不出这每天疯疯癫癫的玩过去有什么好记录的。可作业好歹要打发,那只好在临开学前编故事,于是往往一个寒假我能捡到两三个装满“大团结”的钱包,做四五件扶老奶奶过街的好事……等等等等~

可谁想的到那时候被视为折磨的码文字,现在倒成了我的一种享受。随着年龄的长大,对自然科学依旧好奇的同时却对理科越发的麻木,自己更多的沉浸在这一个个方块字构成的世界中。尽管大学以及后来自己的专业和文科不搭边,但也不想放弃这么多年来喜欢中文,这博客,慢慢的也成为自己练笔的地方。

时间长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还有价值,不经意间又从笔下偷偷的溜了出来,文字便不再是纯文字,沾染上了自己不成熟的思想,那这博客也就成了自己给自己的乌托邦;这里,有另外一个没有人打扰的生活。

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生高潮时享受成就,低潮时享受人生”。呵呵,不是吗?

博客很少写自己每日的所见所闻,不愿意把那些闹腾的让自己心烦的事情放到网络上再一次败坏自己的心境,更多的是写写过去,写写回忆。时间流逝,那些不快终究会过去,余下的,是幸福的点滴。几年之后回头看自己的文字,谁不想在感慨沧海桑田之余回忆起当年的幸福时光呢?

莫非这就是用文字打败时间?

这么说来,看来当初自己写博客的时候,也默认了这将成为寄给未来自己的信呢~

December 10, 2006

Dear Friend

Filed under: 杂感

听歌的时候无意听到了顺子的Dear Friend.

呵呵,好久没有消息了~


和她一起上英语课。我喜欢和她坐。你们知道我喜欢和美女坐一起。

学校体育大赛之后的英语课,我和她躲在教室的角落里面唠嗑。她转着笔、噘着嘴说:

“唉,我们文院又是第二……又是经院第一……”

我无辜的看看她的大眼睛,又看看她的樱桃小嘴,可爱……

她微微的将头转来,看看我,水汪汪的大眼睛更加光芒……心动……

“哦,对了!你就是经院的!!我和你有不共戴天之仇!!!”

呵呵。当年的日子。是该发条消息过去问问她了:)

大学中永远充满着这快乐的琐事,平凡的快乐~

December 8, 2006

幸福

Filed under: 随笔, 杂感

这两天连着有人对我说:“你们啊,比我们那时候幸福多了”。一次是和门卫聊天,还有就是和一个长辈吃饭时。

忆苦思甜。过来人的口吻说道他们当年生活如何拮据,说到我们的生活如何富足。苦笑。当然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正常的年代前辈看后辈,永远觉得胜过自己曾经拥有的生活。

他们能看到的,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我们看不到;同样,这生活上有的事情,也只有我们自己明白。

这两天雪小爱的爱情弄的沸沸扬扬,具体的是是非非、真真假假我这个红尘中的凡人说不出一个理由来,倒是看到这样的一篇说关于90后孩子的孤独的评论。比文章指代的那些孩子幸运的是,我没有经历过他文字下的那些事情。可作者似乎忘记了还有一条,我们都是独生子女。

这么多年来,有人陪我们长大嘛?

我和我六年中学的大部分同学还有联系,关系也很不错,这也源于我所有的小学同学都已经失散:在长沙一起读小学的那些玩伴都已经不知所踪;又因为小学后出国的原因,等我回来时,那些南京小学同学都比我高了一级,自然而然失去了联系。

纵然身边小伙伴不少,可,我们的确还是一个人长大。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孤独的。朋友的确会不少,可和同龄人感情的交流又有几分?

哈尔滨很多的记忆慢慢淡忘,我不是一个能记住事情的人,但我不会忘记的是,无数个熄灯之后的夜晚,我拿着我的电话不停的翻电话本,两百多个电话翻下来两番,竟找不到一个可以发消息的人。

和他们的关系都很好,我也相信我发给他们他们也不会置之不理。可开始时我能发,但,我能够每次感到孤独时都发给他们?

会烦的。不仅会烦的,和他们说这些说多了,纵然他们还在南京,可他们肯定也会感觉到孤独。我和他们聊过,他们也的确这感受。毕竟作为独生子女,我们有过类似的成长经历,我们都有类似的心境。

某年聚会,不记得哪位在他乡读书的朋友说起长夜难熬,在北京的刘欣跟着一句:“我都不知道能发消息给谁。”看了看他们两,无言。这份心情大家都能理解,只是我们理解的更深。我知道刘欣的感觉;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如同最初的我一样孤独的在被子中留下泪水。

如同我爱写文章,我爱写博客。心中的惆怅生活中也无法宣泄,那也唯有面对着这冰冷的显示屏。长这么大,天南地北五洲四海,面对过无数陌生的环境,总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坚强。可每当夜晚这个时候,抬头望着窗外金黄的明月和飘渺的苍穹,唯有心中那一份孤独、凄凉,在无情嘲讽着我的懦弱。

我奢望的是一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但这个人纵我一生也不会出现。要知道友情也难比亲情呵~~

如此,我们能否对在特殊年代有着众多兄弟姐妹的他们来说一句:“你们啊,比我们幸福多了”……

顺便说一句,可能的话,还是希望雪小爱的故事有个美满的结局。毕竟还是希望这尘世间有美好的童话存在。只是她不该把这一切写出来,小狼还是个孩子。

Get free blog up and running in minutes with Blogsome
Theme designed by Ian Main